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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2015年孔子学院总部/国家汉办外派教师报名工作的通知

各有关单位:
    根据孔子学院总部/国家汉办通知,现组织2015年孔子学院总部/国家汉办外派教师报名工作,具体事宜如下:
    一、报名对象
    1.国内高等院校、中小学及其他教育机构教师。
    2.孔子学院总部/国家汉办优秀回国汉语教师志愿者。
    3.具有教育部《教师资格证书》的其他人员。
    二、报名条件
    1.热爱国际汉语教育和孔子学院事业,师德高尚,乐于奉献,有团队合作精神;
    2.年龄一般在60周岁(含)以下,身心健康;
    3.具有大学本科(含)以上学历,其中,到外国大学和中学任教者,须具有硕士(含)以上学位;
    4.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(含)水平;
    5.能熟练使用申请赴任国语言或英语;
    6.符合外方教师岗位要求;
    7.具有2年以上教学经历;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、外国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。
    三、教学岗位与驻外任期
    以孔子学院(课堂)和外国大学及中学汉语教师岗位为主。有关具体要求请登录http://kzxyshizi.hanban.org查询。任期一般为2-4年。
    四、招聘程序
    1.网上报名
    报名时间:即日起至4月8日。
    请登录http://kzxyshizi.hanban.org 注册报名,填写《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》。并提交以下材料扫描件:
    (1)身份证;
    (2)最高学历、学位证书;
    (3)教育部《教师资格证书》;或《优秀汉语教师志愿者证书》;或《孔子学院总部国际汉语教师证书》(成绩单)。
    2.资格审查
    孔子学院总部/国家汉办将组织专家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,确定参加考试人选。审核结果将于4月20日前通知申请人。
    3.选拔考试
    申请人须参加孔子学院总部/国家汉办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。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。考试内容主要为汉语专业知识、教学技能、中华文化传播与跨文化交际能力、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。通过《孔子学院总部国际汉语教师证书》考试者免笔试。考试时间定于4月24日至26日。其他有关具体事项另行通知。
    4.录取培训
    考试合格者需按要求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函等书面材料,报至我处,由我处统一报送孔子学院总部/国家汉办。
    录取人员需参加岗前培训,时间定于7月中旬举办,共3周,具体安排另行通知。
    申请人派出岗位将参照申请人所报志愿,并与外方协商确定。派出前,培训合格者需与孔子学院总部/国家汉办签订《外派教师任教协议书》。
    五、待遇
    派出教师生活待遇根据《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》(财教〔2011〕194号)执行。 教师赴外任教期间,人事关系、档案管理方式不变。国外任教结束后返回原单位工作。
    六、注意事项
    所报信息须详细、真实、准确,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,即取消相关资格,并上网公示。
    七、联系方式
    1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
       任老师 电话:028-66367382
    2、国家汉办:
    电 话:010-58595735/5737/5740/5741/5711/5905/5908/5909/5911
    传 真:010-58595904
    地 址: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29号孔子学院总部/国家汉办师资处(邮编:100088)
    邮 箱:shizi@hanban.org
    网络技术支持联系方式:
    电 话:010-62651182-823/803
    邮 箱:shizi_support@hanban.org
 

国际合作与交流处
2015年3月25日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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